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
2017/01/06
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

2016年12月10日,世界人權日的這一天,超過25萬人上凱道為婚姻平權站出來,同志運動在台灣埋芽生根幾十年,這天的浩瀚聲勢,我們看見茁壯生長的契機。早在1958年就有女同志伴侶籲求結婚,過了半個世紀,我們還走在這條路上,慶幸的是,這條崎嶇不平的路,不只是民間團體流血流淚的吶喊起義,早在十年前,國會殿堂中便有一群立委力推同性婚姻法,蕭美琴,即是其中重要的一員。

她是民進黨內的政治菁英,一級戰將,十年前,她說出不論異性戀或同性戀的婚姻權都應該獲得法律保障:「希望大家即使不認同,也能持包容的心態,接受別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、而且獲得祝福的機會,我想這是基本的權利。」十年後,她已在花蓮扎根定居,是民進黨翻轉花蓮的奇蹟,關注投入的議題,也轉型成微型的地方議題,地方人士對她相當倚重。然而,爭取同性婚姻這件事,她的立場與話語,更加堅定。

家庭與信仰 ,堅持尊重人權與照顧弱勢
生長在基督教家庭,母親是道地的美國人,父親是普林斯頓的神學博士,當年曾任台南神學院院長,美麗島事件發生時,父親曾出手援救過當時擔任《美麗島》雜誌社高雄分社的總幹事。蕭美琴在濃烈的政治氛圍中成長,在美國唸大學時,從參與社團活動中,廣泛的接觸許多議題,第三世界國家、宗教與性別文化等各種跨領域的多元題材,在這裡,也是啟發她關注同志人權的開端,「一個人不應該因為性傾向而被排擠,我看到社會上有人因為愛的名義去仇視人,覺得很矛盾。基督教講神愛世人,同志也是神創造的,難得不值得被愛?」

她自認從小在家庭與信仰中學會尊重人權、照顧弱勢,「只是追求兩個人可以共度一生的權利,為什麼有那麼難?」始終堅信基督徒的信仰是要關懷弱勢的人,從政20年來,總是聽她提起,「為那些被打壓、被迫害的人伸張正義,不僅是信仰,也是我的工作。」,她關注的是廣泛的人權議題,從西藏的自由與人權、支持廢死到各種社會運動,都能見到她表態立場的論述,「看到這些族群被攻擊、歧視、打壓,除了同情,我更有責任做一個平權的推動者。也是因為這些壓力並沒有讓我覺得放棄,更可以體會和感同身受。」她長期支持同志平權,十年前提出同性婚姻法時,當時社會爭議仍大,在立法院中連被討論的機會都沒有。但之後的數年,她與黨內同志鄭麗君、尤美女等人,仍鍥而不捨的提案遊說,她說「這十年來我們的社會也改變很多,這次再提民法修法,已經進入到法案實質的審查,台灣社會接納、支持同性結婚權利的鼓勵也越來越大。不容否認的是,反對意見還是存在,不是多數,但很強烈。這次(2016,11月17日,尤美女等立委提出民法修正案)主席裁示事緩則圓,再多點時間讓社會接納這個議題。無論如何,我們已經接近了,契機很難得,台灣作為亞洲國家的先鋒,能夠參與,我覺得很光榮。」

我是基督徒,支持婚姻平權
再度表述自己支持同婚的立場,她的辦公室總要再面臨一波電話攻勢,抗議的、不滿的,甚至,身為牧師的父親,也接到許多關心的電話。她抿起嘴微微苦笑,已經很習慣了,「我推動這個法案,家人對我很支持,他們都很能理解。我都被罵成撒旦、魔鬼了,何況是同志本身,身為同志,就不值得被愛嗎?」然而,同性婚姻在民間引發激烈的爭辯,支持與反對者之間造成的對立與撕裂,也最讓蕭美琴感到遺憾,她說「有人以愛之名仇視,是對我們基本教義最大的傷害,被歧視的對象反過來敵視教會,我也覺得很難過。不是每個基督徒都是這樣,這種狀況非我們所樂見。」頂著風雨前行,她一貫堅定立場,以直球回應,曾與多個基督教會共同舉行記者會,高呼「神愛世人,婚姻平權」、「我是基督徒,支持婚姻平權」。也在2014年,美國長老教會總會(PCUSA)投票通過,允許神職人員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州,主持同性婚禮,同時修改了長老教會憲章中「婚姻乃一男一女」的定義之後,在臉書發文,期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能夠比照,包容同性婚姻,不再歧視。

彷彿傳教士般的一再宣揚「婚姻制度是兩個相愛的人有權選擇的一種生活方式,讓同性也能享有同等公民權,這是進步國家的基本訴求。」採訪中她細數,德國之前的黨主席是出櫃的同志,盧森堡的總理也是同志,最近還剛結婚,而近期在討論婚姻平權議題時,許多在台的外國使節,都向蕭美琴表示興奮又肯定,他們也上街參加同志遊行,並鼓勵蕭美琴繼續前進,「我一直相信,這是正面的事情,我們台灣可以得到世界的尊敬。」她說。

然而這廂挺同與反同的激烈攻防,也變成政治抹黑的工具,曾經在2015年的立委選舉中,一度讓穩紮穩打的蕭美琴陣營產生危機,方寸大亂,她回憶到「去到鄉下有阿嬤問我,有人說,若是我當選,一個人可以有很多老婆或先生,小三會合法化,小孩的爸媽是誰搞不清楚。我跟他們說明這不是我的主張。」蕭美琴在花蓮蹲點六年,地方上沒有滿街裸體跑來跑去,沒有道德倫理失序,鄉親們自能明辨是非,判斷是非對錯,最後翻掉藍營這塊大鐵板,贏得蔡英文團隊陣營中最艱辛、最具代表性的一役。

婚姻平權,還剩下最後幾哩路?
2015 年選舉期間,婚姻平權法案喊得漫天震響,轟轟烈烈,當時還是總統候選人的蔡英文在同志大遊行(10/31)當日上傳影片,表態支持婚姻平權。然而上任後,好像昨日的熱血是一場夢,法務部長邱太三說修改民法太複雜,政府支持的是「同性伴侶法」,另立新法形同將同志隔離,算是什麼平等人權主張?蔡政府的立場模糊不清,許多同志團體感覺被背叛了。

接著,就是畢安生教授墜樓,引發另一波同性婚姻制度的熱烈討論,蕭美琴在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進行資格審查時,提到畢安生事件,她指出「婚姻制度給雙方的不只是法律的配偶關係,還有醫療同意、賦稅優惠、財產繼承、子女收養問題,讓同性戀者無法受到公平對待。」黃瑞明與另位被提名人詹森林皆給予正面回應,應該修訂民法,納入同性婚姻。隨後尤美女立委等人,再次提案修法,反對團體與民意代表在門前高舉布條抗議,聲勢浩大,社群媒體上的辯論更是激昂不止,在兩方人馬互相叫囂的煙硝聲中,這個草案,又在叩關前止步,同運團體在細雨飄搖的那天晚上聲淚俱下。但在幽微中摸黑前行的路途,我們還可以看到一點點希望。

其實我們每個人都心知肚明,兩個相愛的人,在生活中要面對克服的瑣碎更多,要共同參與的世界還更遼闊,結婚僅是保障彼此生活、和身而為人的基本權益。2001年,從台灣史上第一位公開出櫃的同志祁家威,遭立院用「違背社會善良風俗」為由拒絕結婚權益以來,同志族群已經奮鬥了15年,如今離成功只差最後一步。對於此一基本人權的進程,蕭美琴直言,修法程序實際上曠時費力,並非個人片面可以決定,她說「我個人當然希望越快越好。很多委員跟我意見一樣,都希望能夠早日讓台灣婚姻平權實現。社會上很多強烈反對意見,也需要再多說服,這幾年我看到很多朋友從反對因為不瞭解,到經過討論之後產生理解。還有人甚至誤解把婚姻平權跟多元家庭這個概念混為一談,論述上也衍生很多爭議。先聚焦在相愛的兩個人可以結婚的權利,也是黨內同志高度的共識。」

12月10日,凱道上的激情過後,發言人再度指出,總統蔡英文支持婚姻平權:「同志也有結婚的權利。」2015年,蔡英文總統完成了她的最後一哩路,新的挑戰接著開始,去年,第14屆的同志大遊行,喊出了打破「假友善」這個主題,給我們敲醒了一個警鐘。我們必須直言,政治人物給予的承諾,是否能夠堅定諾言而兌現?在愛之前,人人平等,是句很美麗的口號,然而有時,光有愛,無法解決任何攤在檯面上的問題,漂亮的話語喊得再大聲,沒有實踐,一切都是空言。等到哪一天,將同志納入權益保障的一環,在制度上、法規上,真正的落實人生而平等的權益,我們才能驕傲說出,台灣真正是亞洲性別平權的先鋒,無愧於在上空飄搖的彩虹旗幟。

 

■文/ Moffy Chen‧攝影/ Cliff Chen

本文轉載自LEZS24〈台灣婚姻平權先鋒—蕭美琴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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