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婚滿月!全台1173對成婚 女性占67%
2019/06/25▲同婚滿月!全台1173對成婚 女男比例差2倍。聯合報報資料照片
同性伴侶婚姻登記滿一個月,根據內政部統計,目前全國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共1173對,女性對數超越男性的兩倍,占比達到67%,而辦理離婚的有兩對;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說,數字與預估的沒差太多,畢竟婚姻有很多實際面考量,有伴侶者不一定想在開放首月就登記。
根據內政部數據,截至6月22日登記結婚的同性伴侶有1173對,男姓383對,女性790對,登記對數前三名分別為新北市242對、台北市198對、高雄市159對,每個縣市都是女多於男。另外跨國結婚者有28對,離婚則是兩對,分別是屏東市的男同志和苗栗縣的女同志,目前尚未有收養紀錄。
簡至潔說,過去辦理註記的同性伴侶對數是四千多對,主因是因為有人出櫃無法曝光,因為身分證會標明配偶,但在台灣出示身分證機率很高,KTV唱歌或領包裹都要拿出身分證,「這樣的情況對大家來說壓力很大」,有人是向家人坦承出櫃、在公司隱藏身分,也有人相反,繳交人事資料要附身分證實配偶欄就變成尷尬的來源。
簡至潔說,很多同志因性向很早離家,這也是為什麼都市登記數較多,有很多同志甚至問怎樣登記結婚才不被家人知道,因為有一說是若未拿戶籍謄本去登記,戶所會通知戶長去更新戶口名簿,等於同志的家人被迫知道出櫃,讓不少同志卻步。
簡至潔說,開放同婚後,同婚註記只保留給無法登記結婚的跨國籍伴侶,但註記其實甚至可以開放給不結婚的異性戀,無法全面出櫃,或是抱持不婚主義的同志,像她去年開刀時,當時的伴侶許秀雯陪她,醫生聽到是同性伴侶,就說她們沒有法律關係,但一得知她們有註記後就不再表示意見;簡至潔認為過去既然能有註記,也不用修法,未來也可以繼續實行。
▲相同性別2人結婚對數按性別及縣市分。圖/內政部提供
■撰文 ╱賴于榛、徐偉真、張文馨(新聞來源/聯合新聞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