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訪黃益中:平權大丈夫

2017/10/19
專訪黃益中:平權大丈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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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訪黃益中:平權大丈夫
專訪黃益中:平權大丈夫

大法官在今年5月4日作出釋字第748號解釋,宣告《民法》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乃是違憲。一夕之間,台灣成為亞洲平權的代名詞,更成了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亞洲國家。在這之後,不論公主與公主,還是王子與王子,都可望能一樣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。

LEZS特別邀請到公民老師黃益中,從一位丈夫、老師的角度,來談他對婚姻平權的看法,以及異性戀的平權責任。期待未來立法後,平權實踐將成為我們的日常生活,而不再是據理力爭的口號。

黃益中留著平頭、胸腹肌一樣不少,穿起西裝看得出身體曲線的起伏,許多人以為他為同志發生,是因為他是男同志,事實上他除了職業是公民老師,在2016年與妻子完婚「證明」自己的「異男」身份,也使他在婚姻平權的推廣倡議角色更具說服力。

生養配套同婚經濟
談起同婚通過,黃益中眼中透著藏不住的歡喜,他說:「同婚有助經濟起飛,以我自己的婚姻來講,一場就花費約1百萬台幣,包括婚戒、拍婚紗、婚宴及度蜜月,我聽過最少的例子也要50萬台幣。你只抓台灣人口比例的百分之五,乘上1百萬台幣,產值絕對是幾百億,說不定GDP都因此上升」。

當同性結婚慢慢變成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,無論老少都有接觸,同志不再像以前一樣是隱藏的群體,亦不用再特別識別,「現在高中生根本沒特別去提到同志不同志的話題,因為這些事情已經融入到他們的生活當中,真正的性別平等、世界大同,根本就不會特別去猜測跟想說這個人真正的性向,年輕世代做得很好,尚未轉化觀念的老一輩,需要年輕的一代去跟他們溝通」。

黃益中話鋒一轉,談到人工生育配套與相關立法的問題,因為這將不分異性戀、同性戀都將面臨相同的需求,很多異性戀家庭因為生理因素無法生養小孩,只要通過就可以拯救少子化,他鏗鏘有力地說:「台灣的生育率就會馬上提升!」

除了大多數人熟知關於美國完善的人工生殖法配套,鄰近台灣的泰國也有類似的作法,在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後,政府的領導角色將成為口號與頭條之後的首要任務。在美國執行療程,大約需要花費3-4百萬台幣,成為有錢人或經濟條件許可的人專用,不適用於一般民眾,他認為通過之後讓無法生育小孩子的家庭,擁有除了收養外有的選擇,何樂而不為?在同婚通過後,他已踏上推動下一個目標的路途。

異性戀的平權責任
面對反同婚陣營的諸多不實攻擊,黃益中認為「謠言應該止於智者」,現在卻有很多人被不實的言論矇騙,即使自己支持同婚,他卻堅持在課堂上要價值中立,將正反兩方的論述都忠實呈現,交給學生去討論辯證,「通常最後結果都是站在正義的一邊,高中生已有明辨是非的基本能力」,他笑說因為支持同性婚姻的學生很多,他還要扮演護家盟的角色,和學生進行辯論。

談起推廣婚姻平權,台灣社會正有一群「平權小蜜蜂」,四處在街頭發送傳單,甚至深入傳統市場解說,「我對他們感到很欽佩,但我更推薦從身邊的人著手,因為認識、因為見面三分情,反而更容易說動對方」。

在婚姻平權通過後的當下與未來,黃益中認為「異性戀」將扮演更重要的推廣角色,「因為異性戀去說服異性戀,會比同志去說服異性戀容易,我就是最好的例子,因為被說服的異性戀,不會認為我是為了自己的權益,所以只要願意多花5分鐘,去跟身邊的長輩聊一下,很多事情講通了,反對的人會覺得他過去在怕什麼,這件事就解決了」,這是黃益中認為當前最重要的實踐。

從戒嚴到自由、從公民到平權,台灣這一路走來歷經30年,婚姻平權運動,其實更像一面台灣社會的鏡子,黃益中引用德國神學家馬丁尼莫拉的一首詩,呼籲異性戀站出來,也鼓勵為仍感受壓迫的同性戀朋友,「起初他們(納粹)衝向共產黨人;我沒有出聲,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。接著他們衝向社民黨人;我沒有出聲,因為我不是社民黨人。然後他們衝向工會成員;我沒有出聲,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。後來他們衝向猶太人;我沒有出聲,因為我不是猶太人。現在他們向我而來;到這時,已經沒有人可以替我說話了。」


■文/ Jheng-Ping Lin‧攝影/ 許世錦

本文轉載自LEZS27〈妳的日常,我的生活—專訪朱平與黃益中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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