告別用收養代替結婚!日本這三黨共推婚姻平權法案
2019/06/05▲日本的立憲民主黨、共產黨及社民黨於昨日向眾議院提出民法的修正草案,推動同性建立婚姻關係。圖擷自/huffpost
日本的立憲民主黨、共產黨及社民黨於3日向眾議院提出民法的修正草案,推動同性建立婚姻關係,也是日本第一次提交相關法案。其中立憲民主黨議員尾辻加奈子宣布自己為同性戀者,呼籲「我希望日本的同性伴侶可以享有平等的權利」。
過往日本憲法中,第24條曾規定結婚人必須由各自戶籍中的戶主(父親或長子)的同意下,才能登記結婚,後來重新修訂第24條,以維護成年人的婚姻自由。因此提交婚姻平權法案的尾辻加奈子認為,該法條但並未禁止同性婚姻,她說有些人會反對同婚,是基於「傳統家庭形式被打破」的不安全感,但她強調「在社會中已經存在多元化的家庭,那些被置於在家庭框架外的人,反而成為一個問題」。
尾辻加奈子說,該法案旨在拓寬家庭的範圍,但並不妨礙目前可以合法結婚的異性戀們,因為它不會強迫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結婚,所以不會威脅任何男女形式的家庭。
婚平法案的三個修訂面向
婚姻平權法案基於尊重個人性傾向、性別認同的層面,爭取和想結婚之對象組成家庭的權利,其中包含三個主要修訂面向,分別是「同性婚姻的立法」、「同性伴侶可收養子女」、「將婚姻和家庭有關的詞語修改為中性的措辭(例如將夫妻、丈夫、妻子改為婚姻的當事人)」。
日本特色的收養結婚關係
除此之外,在日本可以通過登記戶籍系統,將不同戶籍的人註冊成為家屬,因此戶籍登記的執行與婚姻有類似作用,可以賦予被收養人處理民事問題,如繼承、醫院探訪或舉辦葬禮的權力。所以日本的同性戀情侶,在沒有同性婚姻或民事伴侶關係法律的情況下,經常利用收養程序將兩人註冊為屬於同一個家庭,甚至在沒有配偶情況下,被收養人得以成為唯一遺囑執行人。
但是根據現行的日本民法,一旦曾經達成合法的親子關係,即使取消收養也不能結婚,所以法案還設有「在實施起2年內取消領養,即可辦理能結婚的特別措施」。
現存於日本國內的伴侶證明書
日本東京都澀谷區從2015年4月1日開始,向同性伴侶發出特殊證書,雖然不是法律認可的婚姻,但可處理民事事宜,相當於承認他們的非註冊同居關係,是亞洲地區邁出的第一步,隨後也有許多城市效仿。千葉縣還於今年4月起首創,只要雙方皆是沒有配偶的成年人,不論何種性別皆可獲得官方發放的伴侶證明書。
▲立憲民主黨議員尾辻加奈子宣布自己為同性戀者。圖擷自/huffpost
■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(新聞來源/聯合新聞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