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們還未獲得保障,跨國同性伴侶呼籲政府提出完整配套
2019/05/17▲多對跨國同志伴侶現身訴求政府重視跨國同婚權益
昨日立法院同婚法案表決前,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(簡稱:伴侶盟)」與由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組成的「台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」(簡稱:跨同盟)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,呼籲委員投票表決時支持時代力量提出的臨時動議,允許跨國同性伴侶也能合法結婚,讓婚姻保障不只不分性別,而且不分國籍。
自從行政院版草案公布後,許多跨國同性伴侶都對跨國同婚能否得到保障感到焦慮,和澳門籍男友在台灣共同創業的阿古是其中最積極探詢解答的一位,然而相關政府部門對此並未給出清楚答覆,阿古希望政府盡快完成跨部會協調與決策,對跨國同婚提出配套保障權益,不要讓跨國伴侶求助無門。
伴侶盟許秀雯律師解釋,行政院版《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》草案提出後,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將呈現「一國四制」。對方若來自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跨國婚姻可成立;對方若來自同性婚姻尚未合法的國家,跨國婚姻無法成立;對方若來自需要境外面談的21國,婚姻不但不能成立,連伴侶註記都有困難;若對方來自中國,婚姻雖能成立,但需要陸委會提出行政配套才有可能進行婚姻登記。
跨同盟目前有上百對跨國同性伴侶,代表人凱俐與阿唐分享,許多伴侶為了維持關係,得用一張張機票換得短暫見面,或跨越申請工作簽證、投資移民的高門檻,又或者透過學生簽證換得幾年安穩。一朗的伴侶來自中東,他分享許多外籍伴侶來自同性性行為仍被刑事處罰的國家,或是容易遭到謀殺的國家,他們更期待台灣政府用人道精神看待同性婚姻這個人權議題,在相關配套上考量他們的需求。
然而由於跨國婚姻涉及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》等其他法律,牽涉較為複雜,因此時代力量提出的臨時動議並未通過。各平權團體也在表決後表示,在同婚通過後,這是需要繼續努力的方向。
■編輯/ Demian·圖片提供/伴侶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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