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芷萱的前異女觀察日記 》跟異性好友單獨逛街就是搞曖昧?貼標籤,其實對親密關係沒有幫助
2021/06/06網路上盛傳各種「你能忍受另一半跟異性好友做到哪一步?」的討論,其中包括單獨喝酒、講電話講很久等等,引發眾多熱議。身為一個一直以來都頗為關心親密關係議題的前異女,除了對「哪些事情被大眾認為是搞曖昧?」感興趣之外,我更注意到另一件有趣的事情:非異性戀的關係,在公眾的親密關係討論中,常常是隱形的。
異性之間做某些事情就會被貼上「搞曖昧」的標籤,這種說法一方面是對人際交往的想像過度扁平,另一方面是忽視了人類在異性戀關係之外、還有其他的可能性。
為什麼說這些說法是對人際交往的想像很扁平呢?
人都有與他人建立親密關係的需求,也有社交和陪伴的需求。然而主流的一對一親密關係想像的腳本,卻常常是「在我之外,伴侶不該有其他關係很親密的對象」。然而親密到底是什麼?人需要與多少人建立怎樣的親密關係才能達到滿足?答案可能人人不同。但是在這種網路流行的討論中,親密的定義和範圍被嚴重限縮了,多元想像的可能性也因此無法展開。
單獨喝酒對 A 而言是很親密的舉動,對 B 來說可能是日常;C 需要比較多種類的親密關係來維繫身心健康,但 D 可能只需要伴侶一種。每一個人、每一組伴侶對親密的想像和需求可能截然不同,貿然的以單一行為來替人們分類,甚至貼上曖昧的標籤,實在是低估了人類內在需求的複雜度。
此外,在這類的主流親密關係敘事裡,往往也很少有非異性戀關係的位置,對於異性戀關係以外的想像也很狹隘。
舉例來說,如果今天是一個雙性戀,依照這類認為「一起打電動、吃飯」就是搞曖昧的邏輯,再搭配許多人認為的「這些事情通通不能做」,那豈不是除了伴侶之外,無法跟任何朋友打電動、看電影、喝酒?如果這些行為之所以是搞曖昧背後的邏輯是「跟異性做這些事情不行,可能擦出愛火」,雙性戀潛在的對象包括男人和女人,在這樣的「搞曖昧」敘事中,雙性戀該何去何從?
又或者,對同性戀而言,慾望的對象是同性,所以若依同樣邏輯思考,同性戀不能跟伴侶之外的同性友人單獨逛街慶生看電影嗎?
這種通案討論某些行為是親密伴侶才能做的文章,往往藉由爭議引發許多共鳴,真正應該好好思考和討論的問題卻被忽略了。與其隨意替任何一種關係貼上「搞曖昧」的標籤然後限制伴侶,不如好好思考對自己來說,不能接受伴侶與他人建立較為親密的友誼的根本原因是什麼?是對伴侶的不信任、對關係的沒有安全感,或是自己不曾與他人建立親密友誼,所以難以想像這樣的需求?無論背後的原因是什麼,嘗試思考人際和親密關係的多元可能、正面面對自己對關係的慾望和期待,都會是比貼標籤更有幫助的事。
在疫情時代,人與人的距離和關係不得不被重新定義、重新組合,也許何謂親密、人是否有在伴侶之外的親密需求,我們也可以藉此重新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