札幌地院做出歷史性判決!「不承認同婚乃違憲之舉」

2021/04/03

日本同婚終於有了重大突破!3月17日,札幌地方法院針對同婚訴訟做出一審判決,雖駁回原告的請求,卻認定國家拒絕給予同性伴侶法律保障實屬違憲,為日本同婚合法化帶來最初的曙光。

早在2019年初,同婚倡議團體「Marriage for All Japan」便決定以法律途徑解決同婚問題。他們先請一些同性伴侶至戶政機關提出結婚申請,被拒絕受理後,於同年2月14日情人節在東京、大阪、札幌、名古屋等地方法院提起同婚訴訟。

▲2019年同婚訴訟案的原告中,小野春和西川麻実是唯一一對育有孩子的同性伴侶,卻因日本同婚尚未合法化,導致兩人在法律上無法共同行使親權。(圖片來源/同婚倡議團體「Marriage for All Japan」官網截圖

原告方主張國家不承認同婚,乃違反日本憲法第24條所保障的「婚姻自由」、第13條的「尊重個人權利」與第14條「法律之前人人平等」的原則。立法上的怠惰亦造成同性伴侶精神上的痛苦,因此要求政府賠償原告每人100萬日圓。此外,針對第24條提到的「婚姻僅基於兩性合意為基礎而成立」,律師團也認為「兩性」並未言明一定是男女,不應以此禁止同婚。

同婚判例,為何是札幌拔得頭籌?

訴訟展開後,各地回應步調並不一致;疫情又導致不少法院停審,影響處理進度。由於北海道狀況相對穩定,審理速度也最快,是以札幌地院成為該案首度做出判決結果者。

然而札幌的特殊性不止於此:這裡也是日本知名的同志友善城市。1996年當地舉辦第一屆同志遊行,僅晚於東京;2017年,札幌成為日本第6個實施同性伴侶制度的地方政府。更引人注目的是,這次札幌地院負責該案的女性審判長武部知子,與東京地院態度冷漠的男性審判長不同,在審理期間積極聽取原告陳述,如此正面態度也帶給同運者一絲希望。

▲雖然札幌地院審理進度算是快速,然而其他地區的原告中已有人等不到判決結果,那就是東京男同志代表佐藤郁夫。他在今年(2021)1月18日因腦溢血逝世。(圖片來源/Marriage for All Japan推特

3月17日週三上午10點,許多媒體聚集在札幌地院前,等待日本史上首度關於禁止同婚是否違憲的判決。只有21個座位的法院旁聽席,居然有高達150多人申請。

如夢般的結果:實質上的勝訴

11點整,開始宣告判決結果。首先,札幌地院駁回原告的所有請求,表明憲法制定時對同婚尚無認知,因此第24條提到的「兩性」指的仍是男女,並不能延伸至同性,所以政府拒絕受理同婚亦無違憲之虞,也沒有違反第13條規定的個人尊嚴。聽到這裡,原告幾乎以為這次會完全敗訴。

然而判決至此卻話鋒一轉,指出異性戀與同性戀的差異只在於性向,而性向無法依個人意志變更或選擇。因此無論異同,理應平等享有婚姻帶來的法律利益,但現狀就是同性伴侶無法獲得。這意味法律對同志的保護過於匱乏,可謂「欠缺合理根據,形同差別待遇,」是以「違反憲法第14條(法律之前人人平等)。」

▲札幌地院一審判決出爐,確定日本現行法律對同志的差別待遇是違憲,被同運團體視為朝向婚姻平權的一大進步。
(圖片來源/Marriage for All Japan推特

聽到這裡,原告之一的女同志表示「像做夢一樣」,「沒想到居然是這樣的判決,實在很高興,」另一名男同志原告也在得知結果後淚流滿面,尤其是聽到審判長強調異性戀與同性戀不該在法律上有所區別。原告律師團則認為,雖然法院駁回原告請求看似敗訴,但明顯宣判違憲,可謂「實質上的勝訴,」更是「歷史性的判決。」

前所未有的歷史性判決,台灣也有貢獻

由於女性法官只占日本法官總數的2成,間以過往日本法院少有違憲的判例,是以這次由女性審判長針對弱勢族群權益做出的先進判決,意義格外重大。不僅日本媒體競相稱呼這次違憲判決是「前所未有,」同運人士也因審判結果超乎預期而感到驚喜,就連法律專家都給予大幅肯定。

▲面對札幌地院的同婚訴訟判決結果,許多同志都表示相當感動。例如日本女同志網紅「わがしChannel」(和菓子頻道)的成員之一Kana就在推特上說自己「從早便開始一直哭,這是歷史性的判決。」還在電視台的訪問中表示:「如果之後日本同婚合法化,這個歷史性的一天一定會被記錄在教科書內。」
(圖片來源/Kana推特

早稲田大學法律系教授棚村政行認為,該判決在擴張婚姻自由或權利上雖無重大進展,但至少指出同性伴侶在法律上因性向受到不合理待遇,與基於人種、膚色、性別造成的歧視相同,是力道極重的結論。國會跟行政機關應該就此審慎研討,以做出合適的對應。

▲就在日本提出同婚訴訟的同年(2019),台灣同婚正式合法化,成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,其成功經驗也成為日本同運之後的借鏡,甚至影響了札幌地院的判決。圖為同運倡議團體Marriage for All Japan將台灣通過同婚一事列在官網上。(圖片來源/Marriage for All Japan官網截圖

明治大學法學部教授鈴木賢表示,審理過程中,原告方曾於意見書中提及台灣的同婚推動情形供札幌地院參考,判決書中也引用台灣大法官解釋的部分觀點,相信台灣經驗對這次判決產生不小影響。雖然原告請求被否決,仍可持續上訴,然而要等最高法院做出最終判決,尚須兩到三年;若也維持同樣的宣判,才會建議立法部門修法。只是日本最高法院不太可能像台灣大法官解釋一樣,可以強制要求立法機關限時修法,否則就直接通過。加上目前自民黨政府對同婚議題持保留態度,因此日本同婚何時才能真正合法,尚在未定之數。

▲雖然日本同運倡議團體將同婚合法化目標暫定於2023年實現,但距離實際進入修法程序,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。(圖片來源/Marriage for All Japan官網截圖

最高法院首度裁定:同性伴侶出軌也要賠償

就在札幌地院同婚判決出爐的同一天,日本最高法院也針對一樁女同志伴侶控訴對方出軌的案子,做出最後結論。

這對同性伴侶同居近7年,曾在紐約州登記結婚,也在日本舉行過婚禮。但因被告發生「不貞行為」,原告便提起訴訟,要求損害賠償。2019年,負責一審的宇都宮地方法院宣告,同性伴侶只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實,就應給予一定程度的法律保障,並表示憲法第24條所指的「兩性」,「並不代表否定同婚,」判定被告敗訴。隔年負責二審的東京高等法院也認定,雙方關係在民法上「可比照婚姻」,因此「擁有法律需保障的利益」,維持原判。今年3月17日,最高法院駁回出軌方的上訴,判定被告需賠償原告110萬日圓。

有了這個判例後,即便日本同婚尚未正式通過,但同性伴侶一旦出軌,仍有被判賠償的可能,也讓大眾能從更多元的面向思考同性伴侶的關係。


■編輯/Vickie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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