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摘》莫琳.達菲─首位公開承認女同性戀身分的英國女性(《當彩虹昇起:LGBTQ平權運動紀實》)
2020/05/26▲莫琳.達菲,攝於一九六○年代初期。
莫琳.達菲,現年八十四歲。首位公開承認女同性戀身分的英國女性。
他在一九六○年代初期出櫃時,大多數男同性戀及女同性戀者都還躲在衣櫃裡。英國倫敦伯爵府(Earl's Court)及美國紐約蘇活區(Soho)都有許多知名同志酒吧,遍布大城市各處,但女同志酒吧卻鮮為人知。而一系列知名人士的同性戀判決,其中特別是一九五三年約翰.吉爾古德爵士的案件,讓整個風波來到最高點,促成沃芬登委員會成立,深入研究男性同性戀以及相關問題。
於是衣櫃裡的人開始緊張,某部分原因是勞動階級中,維持表面和平的潛規則是:「敏感話題避而不談」,我們這群男男女女平常緊密地生活在一起,經過大學三年生活,卻不知道其他人中有誰是同性戀。
▲莫琳.達菲(圖片/Maureen Duffy臉書)
相信大多數英國人都認同法國人更了解性,或至少對性的態度更開放,所以當我坦白面對自己時,我向西蒙波娃(Simone de Beauvoir)所著之《第二性》(The Second Sex)尋求啟蒙—我沒有失望。讀過他的論述後,我想:「好,一切沒有問題了。」但對於下一步該怎麼做,我要去哪找出其他人,仍舊是個問題。
幸運的是我當時的「伴侶」(一個現代的詞彙)認識一名同性戀牧師,邀請我們和他的「男朋友」一起去堤岸車站(Embankment)的酒吧,或許可以在那邊找到更多衣櫃裡的女孩。接著我發現自己在切爾西(Chelsea)堤岸區的通道上,對著點唱機跳舞直到酒吧打烊。因為直接離開可能很危險,有時候會有一些人在外面等著謾罵我們,甚至對我們吐口水,大聲叫喊著:「來我這裡吧,小可愛,我來好好開導你!」看似親切,卻可能充滿威脅。
同時,男同性戀除罪化運動正如火如荼地進行。一九五七年沃芬登報告帶來很好的效應,我堅信起訴男同性戀者是錯誤行為,也認為同性戀一直以來都是人類天性的面向之一。我也愈來愈意識到,儘管各種形式的媒體都愈來愈強力地呼籲法律改革,但其中反對聲浪也愈發明顯,事實上也有女同性戀者因此退得更後面了—佯裝成一群找不到男伴的單身女性。最後我決定寫一本風格與多納德.詹姆斯.韋斯特(D.J.West)所著的《同性戀》(Homosexuality)類似的書,談談我們做什麼工作、我們如何生活,企圖達到平等。所謂「同性戀」一詞,其實被誤譯了,應該是源於拉丁文「homo」,意為「人」,而不是希臘文中的「同」。
▲莫琳.達菲著作《縮影》(The Microcosm)(圖片/Maureen Duffy臉書)
因此,我用笨重的錄音機訪問了一些女同性戀者,草擬一份大綱,交給我的經紀人,安排和出版商安東尼.布朗(Anthony Blond)開會,他的出版物經常被認為傷風敗俗,例如*《新倫敦間諜:大城市找樂子的私密指南》(The New London Spy: An Intimate Guide to the City's Pleasures)。*註:出版於一九六六年,介紹大部分旅遊書不會有的景點,倫敦的夜店、酒吧、俱樂部等。
然而,布朗認為:「如果你沒有社會學相關背景,沒有人會幫你出版。何不改寫一本小說?」回家路上我反覆思量,然後打電話給經紀人,告訴他我決定這麼做。於是我開始著筆寫下《縮影》(The Microcosm),一本被梵蒂岡、愛爾蘭列為禁書,接著南非也因為書中有黑人和白人往來的情節將其列為禁書。不過仍有許多女性寫信給我表達感謝之意,跟我說:「我以為全世界只有我一個。」小說出版後,我積極參與男同性戀者的運動—我受訪的電視片段仍可以在英國廣播公司的檔案中找到。
▲莫琳.達菲(圖片/維基百科)
一九六七年,沃芬登報告總算有了成果,但即使如此,一九七七年《同志週報》(Gay News)因為一首詹姆斯.柯爾庫普(James Kirkup)的詩,以耶穌被釘十字架事件為主題,被以瀆神罪起訴。為了回應此事,我發表了「褻瀆審判之歌」,等著大禍臨頭。但什麼事都沒發生。其實,英國國家世俗協會(National Secular Society)的祕書也同樣遭到起訴,因為在刊物中散播柯爾庫普的詩作。布里姬.布洛菲(Brigid Brophy)和我都出席了他的審判現場,以表達我們對他的支持。英國逐漸開放了,先從承認民事伴侶關係,後是同性婚姻—除了北愛爾蘭。但世界各地仍有許多LBGTQ族群因此被起訴、遭受酷刑,甚至死亡。
我第一次坦承面對自己時,還是一個完全封閉的社會,同性戀被汙名化或嘲笑。對大多數人來說,不管男女,最好是藏好他們可怕又可恥的祕密,因為這會讓我們脫離「正常」社會和規範。英國及美國的有錢女性,例如葛楚.史坦(Gertrude Stein)、瑞克里芙.霍爾等人,戰爭期間就躲在巴黎。而我們其他人沒有這種選擇,不是繼續活在祕密裡,就是像我一樣鐵了心,厚顏無恥地生活著。一九八○年代,我發現自己又再次必須站出來反抗柴契爾夫人(Maggie Thatcher)的*「第二十八號條款」。之後愛滋病盛行,我曾寫了詩作準備在三位朋友的葬禮上朗誦。我們已經走過漫漫長路,但永遠不要忘記,時光可以倒流。
*註:柴契爾夫人執政時期,嚴禁媒體、學校等機構對同性戀進行正向宣導,要求必須宣導傳統道德價值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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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本文節錄自〈莫琳.達菲〉‧ 作者/馬修.陶德(Matthew Todd) ‧收錄於《當彩虹昇起:LGBTQ平權運動紀實》‧ 時報出版授權轉載